什么是郡县制度(郡县制的简单解释)

什么是郡县制?

郡县制,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类似于现在的行政区划)。是中央垂直管理下官员由中央直接任免的流官任期制。标志着官僚政治取代血缘政治,是中国由贵族封建制度走向皇帝专制制度的象征。

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楚武王熊通;郡制起源于秦国,秦穆公嬴任好;经过历代法家代表的改革,最终成型于秦汉时期。

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发起于春秋战国时期,再经过秦始皇的改革,正式成为了秦汉以后的地方政治体制。唐乾元元年(758年),改郡为州,州县制取代了郡县制

什么是郡县制?

郡县制是在中央垂直管理地方,地方官员由中央直接任免的流官任期制,使地方处在中央的管辖之下,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统一。

郡县制是谁提出的

郡县制是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管理行政制度,是李斯提出的。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发起于春秋战国时期,再经过秦始皇的改革,正式成为了秦汉以后的地方政治体制。

郡县制是在中央垂直管理地方,地方官员由中央直接任免的流官任期制,使地方处在中央的管辖之下,是中国由贵族封建制度走向皇帝专制制度的标志。

郡县制下的郡守和县令都是由皇帝直接任免,从而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为现代的行政区划划分提供了重要的历史参考。

封分制和郡县制的实行条件是什么

分封制实行的社会条件是奴隶制,郡县制的实行的社会条件是封建制。

分封制也称分封制度或封建制,即狭义的“封建”,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宗族姻亲、功臣子弟、前朝遗民分封领地和相当的治权,属于政治制度范畴。分封制与宗法制互为表里,紧密结合,在家庭范围内为宗法制,在国家范围内为分封制。

郡县制,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

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 楚武王熊通; 郡制起源于秦国, 秦穆公嬴任好;经过历代法家代表的改革,最终成型于秦汉时期。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发起于春秋战国时期,再经过秦始皇的改革,正式成为了秦汉以后的地方政治体制。唐乾元元年,改郡为州,郡县制废。

郡县制什么时候开始

县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春秋时期的楚国武王时代,而它作为一个名词则是出现在楚文王时期,因此我们可以比较清晰的知道郡县制最先开始于春秋时期。

郡县制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盛行于秦汉时期,在出现郡县制之前都是实行分封制。郡县制的核心是皇权专制。秦220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了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废除分封制,在商鞅变法的基础上于全国推行郡县制。郡县制从秦朝正式实行后,影响了中国的整个封建皇朝。

郡县制的推行是中国政治制度上的一次里程碑,从中央到地方的直线管理模式,地方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命和调动,加强了中央集权。

郡县制作为一项新兴的地方政治制度它的实行前提是国家的大一统,建立在地域划分的基础之上。它不同于周朝分封制诸侯世袭的传承制度,所有中央和地方的官员的官位都是由皇帝直接任命调动的,并且官位不得世袭、官员只有俸禄没有封地。

郡和县是地方的行政机构,对中央的命令要绝对的服从,因此不会造成地方官员拥兵自重的事情发生。

分封制和郡县制的不同特点和影响

一、不同的特点:

1、分封制是与宗法制相联系的,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郡县制是在国家大一统的条件下实行的,是按地域划分的。

2、分封的诸侯王位世袭,并拥有封地;郡县的官吏由皇帝或朝廷任免调迁,官位概不世袭,官吏只有俸禄没有封地。

3、诸侯国拥有很强的地方独立性,容易发展为割据势力;郡县则是地方行政机构,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的统一。

二、两者作用不同:

分封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削弱了中央集权,容易导致王侯割据势力的形成。郡县制的出现及其推行,消除了由分封割据而带来的隐患,使皇帝能够直接控制地方的行政制度,成为中国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统治的组成部分。郡县制对中国传统封建社会的社会调控产生了深远影响。

行省制和郡县制的区别

行省制和郡县制的起源不同:行省制起源于元朝,明清两朝得到发展。郡县制起源于春秋战国,几乎盛行整个封建时代。行省制和郡县制的制度内容不同:行省制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郡是中央政府辖下的地方行政单位,其组织机构与中央政府略同,设郡守、郡尉、郡监(监御史)。

作用不同:

行省制: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设立数目有限的行省,代替中书省对其力所不及的地区进行管理,中央再从大局上对诸行省实施节制,提纲挈领,纲举目张,有效加强了中央的集中管理);行省制度的创立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改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

郡县制: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使各诸侯国形成了中央、郡、乡一套比较系统的行政机构,对地主阶级实行集权统治起了重要的作用。

秦朝推行郡县制的积极意义在于

1、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

2、 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3、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

秦朝的郡县制对后世有何影响

积极作用:

1、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

2、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3、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

消极作用:

1、皇权专制极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

2、在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箝制了思想。

3、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

为什么郡县制代替分封制更先进

按照一般的认识,周朝存在时间很长。但这并不能说明分封制比郡县制有利于统治、稳定。在铁器牛耕发明之前,各诸侯国都生产力极其低下,相互之间往往被不太臣服的蛮夷部落隔开。周的诸侯国更像是军事据点。

但西周末年,生产力已经慢慢发展到华夏核心统治区基本无蛮夷,各诸侯国有灭国能力的地步。

到了战国时期,生产力进一步发展,大的诸侯国有了彻底灭掉另一个国家的生产力,所以灭国之战更加普遍。

周以后,王朝受限于周期律很难超过二百多年,排除土地兼并、人口、腐败与气候原因以外,整个社会生产力提升也是重要的因素。人更多人、生产铁质刀枪剑戟更容易了、各县之间交通更好了、全国语言文字统一更容易调动军队普查人口了。同时由于东部多平原,扩张的边际效应几乎都是正面的,越扩张势力就越是翻倍上涨。如果完全保留分封制,那么王朝更迭速度会更快。

秦王在郡县制上他采取了什么措施

郡县制确立后,中央通过考课和监察以加强对地方政权的控制。秦汉之制,郡守于每年秋冬向中央朝廷申报一年的治状,县也同样要上集簿于郡,中央或郡即在这时各对其下属进行考核,有功者可受奖赏或升迁,有过者轻则贬秩,重则免官、服刑。和考课相辅而行的是监察制。中央派郡监或刺史以监郡,郡县也各派督邮或廷掾以监县或乡。刺史、督邮等可随时按劾有罪赃的守、令或其他官吏。由于自上而下的层层督课,使得中央政令能较为顺利地贯彻到最基层,保证了政令的划一性。秦汉的郡县制代替了周的分封制,也即从地方分权演进为干强枝弱的中央集权制,为后来2000年的地方行政体制奠定了坚固的基础。

郡县制是哪个朝代废除的

郡县制完全废除是在元朝。

郡县制是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

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楚武王熊通;郡制起源于秦国,秦穆公嬴任好;经过历代法家代表的改革,最终成型于秦汉时期。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发起于春秋战国时期,再经过秦始皇的改革,正式成为了秦汉以后的地方政治体制。